老年人兼职被套路要求点击链接遭诈骗
【标题】老年人兼职被套路要求点击链接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65岁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网络兼职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陌生来电,称其有刷单兼职机会。对方要求先缴纳2000元培训费,后以资金多级拆分、平台风控为由诱导其多次转账,累计约3.5万元。期间通过线上客服和线下见面会反复施压,要求点击伪造的理赔链接办理退款,最终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公场所且平台系虚假注册。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兼职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且已提供所谓'退款通道',资金流向属第三方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内的通话记录和转账流水,发现17次通话中存在重复催促行为。公司提供的所谓'退款链接'经核查系已封停的境外网站,且无法证明实际履约能力。双方就转账用途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未能出示员工名单及业务合同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本金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警惕以'兼职'名义实施的电信诈骗,核实公司资质和平台真实性。遭遇资金冻结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索。对于老年人群体,需加强反诈宣传和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