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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骗局诈骗3.5万元受害者获赔

【标题】婚恋交友骗局诈骗3.5万元受害者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纠纷引发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对方以办理业务为由诱导其缴纳费用。李某虚构公司资质并伪造身份证明,以需支付保证金为借口,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线下交付现金。张某某共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及平台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李某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否认诈骗行为。争议焦点在于李某是否构成刑事诈骗及民事赔偿责任划分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李某的通话记录,核实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及伪造公司文件。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及线下交付现金的监控录像,李某未能提供业务办理证据。仲裁委依据证据认定李某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李某团伙需向张某某返还全部诈骗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虚假身份骗局,核实对方资质及业务真实性。遇要求提供验证码或现金交付时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保留通讯记录作为关键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