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抽奖诱导虚拟币通道诈骗案
【标题】街头抽奖诱导虚拟币通道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招聘业务,因涉嫌虚构工作机会骗取费用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商圈街头抽奖活动中,被工作人员以'免费领取电子产品'为诱饵要求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后被引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对方以'需缴纳入职保证金'为由,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约3.5万元费用,并要求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钱包。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公司以'系统升级''账户冻结'等理由拒绝退还费用,最终发现该企业并无实际招聘业务且已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招聘场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完成资金流转,不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监控视频确认抽奖现场诱导行为,审查第三方支付记录显示资金流向虚拟币交易所。公司未能提供实际用工证据及合同文本,申请人提交的通话录音显示对方多次要求'充值入金'以办理入职手续。仲裁员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认定该交易属于脱离正规平台的异常资金流转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抽奖+招聘'复合骗局,核实企业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及用工许可。涉及资金交易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发现异常应立即启动紧急止付程序。本案中第三方支付平台虽完成转账,但因交易脱离监管平台,仍需承担协助追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