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系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本案系因求职诈骗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所谓'HR'人员微信,对方称可安排高薪工作。在未核实真实身份情况下,张某某被要求通过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转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账户异常,多次联系无果,遂向平台投诉。平台调查发现该账号系第三方伪造,未在系统内注册。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招聘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账号系用户自主注册,平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不承担审核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流向与虚构事实关联。某公司未能提供账号注册信息及交易凭证,平台技术部门确认该账号属异常行为。仲裁员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裁决该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招聘信息,警惕非平台交易要求。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账号及时处理。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避免单独转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