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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虚假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求职者遭虚假平台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因教育培训业务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教育顾问职位,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诱饵要求提供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下载了名为'智学通'的涉案APP,通过短信链接注册并多次转账至二维码收款账户。后该APP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平台涉嫌虚假宣传,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约3.5万元;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的商业合作,且已提供APP截图证明平台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短信链接记录、APP注册截图、二维码收款凭证等电子证据。公司虽提供APP界面截图,但无法说明平台运营主体。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电子数据真实性进行鉴定,确认张某某提供的证据链完整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假平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电子签名法》第16条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教育培训'等高频诈骗场景,核实平台资质时注意查验营业执照与APP备案信息。遇到要求提供验证码的转账行为要及时止损,电子证据需通过公证或第三方鉴定确保法律效力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