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人扫码付款遭贷款专员诈骗案

老人扫码付款遭贷款专员诈骗案

【标题】老人扫码付款遭贷款专员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市社区活动中接到冒充贷款专员的陌生短信,称其信用卡存在异常需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验证。对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APP,并以'旅游出行押金'为由要求扫码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平台交易监管责任,公司辩称已按协议约定提供支付接口但无法核实用户真实身份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劳动者提交了与诈骗分子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公司仅提供支付平台合作协议。仲裁委认定聊天记录中存在诱导性话术,且公司未对异常交易进行风险提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冻结涉案第三方支付账户追缴违法所得,劳动者承担次要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支付结算办法》第28条

【分析启示】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反诈警示,老年用户需提高对'安全账户'等话术的警惕性,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