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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招聘人员虚构征信修复骗取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冒充招聘人员虚构征信修复骗取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健康顾问岗位,对方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要求缴纳3.5万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后,发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后查明该公司无实际经营资质,且存在使用假币调包等线下诈骗手段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征信修复服务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已提供正规服务并要求申请人承担违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发现被申请人使用虚假身份信息且无法提供服务履行证据。申请人申请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证实资金未进入公司对公账户。被申请人未提交有效反证材料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签订合同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新型诈骗,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及实际办公场所。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保存转账凭证,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