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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退费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培训退费诈骗员工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教育培训退费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该公司岗位,被自称人事主管的李某某以'入职需缴纳培训保证金'为由,要求转账至指定对公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支付约3.5万元后,收到伪造的培训协议及短信截图,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培训业务。李某某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资金,诱导张某某点击陌生链接填写验证码,导致资金流向不明。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退费项目构成诈骗,被申请人称该费用为正常培训支出且已用于公共事务办理,否认存在虚假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及第三方支付记录,要求公司解释资金去向。被申请人无法提供培训合同或服务凭证,且短信截图显示虚构的'公共服务办理进度'。申请人提交的聊天记录显示对方要求填写验证码以'激活退费流程',公司员工李某某在庭审中承认系内部人员冒用公司名义。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法定赔偿金,认定其通过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用工条件,虚构培训项目骗取财物属违法行为,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招聘平台要求预付费用的异常情况,核实公司资质及业务真实性。用人单位需规范资金使用流程,避免多级账户拆分导致监管缺失。发现诈骗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完整证据链。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