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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导师诱导扫码诈骗案

【标题】企业主冒充导师诱导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诈骗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后被诱导参与虚假学历提升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学历提升顾问'职位信息,经面试后被安排参与境外教育培训项目。企业主李某以'投资老师'身份指导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支付约3.5万元培训费,后发现该平台为伪造的境外网站,且李某已注销招聘账号并失联。张某某提供的短信截图显示李某多次以'账户异常需补缴'为由要求转账,最终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教育培训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还费用;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通过招聘平台封停涉案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虚假平台截图、与李某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公司仅提供账号封停证明。仲裁员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发现资金流向境外账户,结合短信内容认定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维权合理支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机构资质与项目真实性,警惕所谓'投资指导'类培训骗局,使用正规支付渠道并保留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