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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假教育平台诈骗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教育平台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被诱导至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虚假教育APP,缴纳约3.5万元培训费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软件上结识冒充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保过班'为由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教育APP,声称能通过特殊渠道帮助学员通过资格考试。张某某在未核实资质情况下,按指示向平台账户充值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无法登录,客服失联,遂报警但未及时保存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构成欺诈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履行服务承诺。双方对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及服务履行情况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补充支付记录及平台运营证据,李某通过远程视频出庭承认诱导行为。公司提交的所谓'服务协议'被鉴定为伪造,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从事虚拟币交易业务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使用虚假APP实施诈骗,李某作为实际侵权人需承担连带责任,裁决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支付30%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

【分析启示】网络培训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包过承诺'陷阱。建议保存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应立即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