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被冒充领导微信诈骗3.5万元

学生被冒充领导微信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被冒充领导微信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旅游项目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校领导的陌生来电,对方以'旅游项目投资'为由承诺年化收益达30%。通过微信添加'领导'为好友后,被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APP,注册账号并充值3.5万元。平台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进行'资金托管',后张某某发现该APP无法登录且被冻结账户,随即报警。警方查明该APP实为境外赌博平台,公司未实际开展旅游业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旅游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还本金;公司抗辩称张某某主动下载APP并操作转账,属于自愿民事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转账记录、APP注册信息及网站截图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过错,仲裁员现场演示虚假APP的诈骗特征,确认平台与公司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3.5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1条表见代理制度;第584条关于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陌生来电以熟人身份诱导投资,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询工商登记及金融监管部门备案。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终止操作,保留转账记录和聊天证据。跨境资金往来需注意外汇管制规定,避免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