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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贷款专员骗取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建立联系,因教育培训需求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代办金融证书为由,谎称需支付3.5万元培训费及保证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三次转账。李某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资质,后以资金跨境流转为由诱导其将款项转入境外账户。当张某某要求开具发票时,发现对方已失联,遂向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款项系正常业务往来,且已通过财务人员账户完成转账,不存在违法情形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凭证、网站截图及银行流水等证据,要求公司举证证明李某具有履约能力。公司仅提交内部财务人员名单,未能说明李某权限范围及资金流向,张某某当庭演示屏幕共享操作时发现对方账户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资质审查义务,李某冒充员工实施诈骗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表见代理及诈骗罪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虚假身份诈骗,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资质。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保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仲裁机构提供材料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