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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贷款专员骗转3.5万征信受损案

【标题】大学生被贷款专员骗转3.5万征信受损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短信,称其征信存在不良记录需通过指定APP处理。对方提供虚假链接后,张某某下载安装冒充银行系统的APP,被诱导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后发现该APP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平台,转账账户实际为第三方收款账户,导致征信异常。公司未提供有效服务且拒绝退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操作且未签订合同,主张转账行为属个人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银行转账凭证、短信记录及APP界面截图。公司未能提供账户真实使用人信息及服务协议。仲裁员确认虚假APP运营主体与短信发送方存在关联,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第1173条关于过错责任及损害赔偿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购物场景中应警惕征信修复骗局,核实对方资质与平台真实性。遭遇虚假APP诈骗时,及时申请紧急止付并保留转账凭证等证据,用人单位需对员工因虚假信息遭受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