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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招聘人员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借贷场景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职位,后被自称HR的冒充招聘人员以办理贷款审批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转账后,发现该公司账号已被封停且无法联系相关人员,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公司信息实施精准信息诈骗,公司则称该账号为第三方合作平台,与公司无直接关联,且转账行为属员工个人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张某某提供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其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和与'HR'的微信对话截图。公司未能出示合作方资质证明,且涉案账号封停时间与转账时间存在关联性,证据链存在重大瑕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核实第三方资质的管理漏洞,但因证据链不完整,仅支持返还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招聘中的精准信息诈骗,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信息。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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