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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扫码付款遭虚假培训平台诈骗

【标题】学员扫码付款遭虚假培训平台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教育培训项目的受害者,该公司以虚构公共服务资质为手段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政府认证职业培训'广告,对方声称可提升职业技能并承诺就业保障。在客服要求扫码支付3.5万元培训费后,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完成支付。后发现该公司实际无教育培训资质,且收款账户为第三方个人账户,资金在24小时内被转走。期间多次联系客服均被推诿,最终该公司网站被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政府合作事实、伪造资质证书构成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虚拟币转账属自愿行为,账户问题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广告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客服对话录音等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培训服务合同或资质证明文件,仅以'账户异常'为由抗辩。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其宣传材料与实际经营情况的矛盾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救济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3条对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警惕以'公共服务'名义进行的虚假培训宣传,核实机构资质时应查询教育部门备案信息。通过电商平台支付时应确认对方账户合法性,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