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冒充银行人员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被冒充银行人员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待业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家政服务名义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网站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对方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称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才能办理公共服务认证,诱导其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后,对方以'紧急止付'为由要求其配合操作,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能追回资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公共服务办理'承诺书,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对方提供的伪造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格式化的服务协议,未能说明虚拟币通道的合法性。仲裁员结合证据及证人证言,认定存在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诈骗款项,并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12条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核实身份时应要求查看工作证及机构资质。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