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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婚恋对象诱导扫码诈骗案

【标题】虚构婚恋对象诱导扫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兼职招聘信息,被诱导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公司无实际经营能力,要求返还被骗款项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从事跨境电商的李某,对方以高薪境外兼职为由诱导其进行网络购物操作。李某通过伪造营业执照和工作证明,声称可协助办理海外购物退税,需先支付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以'平台审核'为由要求其多次点击陌生链接提交个人信息。在获取部分购物返利后,李某突然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注册地址不存在且账户频繁异常转账,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和履约能力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通过短信完成交易确认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全部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异常截图,证明对方以虚假身份诱导其向公司账户转账。公司仅提供员工离职证明,无法说明账户操作合法性。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账户异常,结合短信内容认定存在诱导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认定该公司构成民事欺诈并应承担返还责任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兼职陷阱,核实企业资质和办公地址,不轻信网络婚恋对象提供的投资理财信息,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保留证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