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钱3.5万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钱3.5万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李某。对方以公司内部审计为由,诱导张某某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并谎称需缴纳保证金,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方式骗取共计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通过伪造网站截图和账户异常信息,要求张某某配合完成跨境资金转移,最终款项被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李某无雇佣关系,认为系张某某主动转账导致损失,否认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对电子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转账时间、金额及平台信息比对,确认李某使用伪造身份实施诈骗的违法事实。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全部被骗资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3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电子签名法》第6条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身份冒充,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方应加强实名认证监管,企业需完善内部人员信息公示制度,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