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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政府诱导培训贷诈骗被仲裁支持

【标题】冒充政府诱导培训贷诈骗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对方以办理公共服务业务为由,要求其缴纳培训费并签订虚假合同。工作人员自称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支付宝转账诱导张某某办理培训贷,后以中奖为名要求充值入金,最终资金被快速转移。张某某发现受骗后报警,调取监控视频显示存在线下接触及虚构事实行为。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被骗,张某某则称全程被冒充公职人员欺骗。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虚构事实行为及是否构成精准信息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监控视频及聊天截图。公司承认培训贷流程但否认诈骗意图。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公司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利用公共服务场景实施精准诈骗。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切勿轻信冒充公职人员的兼职招聘,办理业务需核实资质。遭遇资金冻结应立即启动紧急止付程序,保留电子证据及监控录像作为维权依据。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