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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虚假高收益骗局骗3.5万元

【标题】员工被虚假高收益骗局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岗位,因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工作。面试时,自称公司高管的王某以'金融投资高收益'为由,要求张某某先缴纳'保证金'。王某通过伪造公检法机关文件,诱导张某某扫描二维码将1.2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并提供虚假的短信截图证明'资金安全'。后王某以'需要验证账户'为由,要求张某某支付2.3万元'验证费',张某某通过企业微信转账后发现对方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电信诈骗,要求返还全部3.5万元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参与投资行为,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属其自身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企业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文件截图,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参与投资的合同或授权文件。仲裁员结合王某虚构的'公检法'身份、虚拟币交易异常、短信截图伪造等证据,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虚假投资诈骗的界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警惕'保证金''验证费'等名目费用,核实对方身份时要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轻信高收益承诺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存在管理失职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