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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者冒充领导诈骗3.5万案

【标题】个体经营者冒充领导诈骗3.5万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兼职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名义招聘,后遭诈骗3.5万元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公司业务需要为由,邀请张某某担任兼职客服,承诺日薪200元。张某某按指示通过微信转账3.5万元入职费,后发现李某实为个体经营者王某,且公司并无实际业务。王某以'平台规则'为由拒绝退款,张某某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虚构公司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王某辩称双方系自愿民事交易,且已通过APP完成签约流程,拒绝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截图,显示3.5万元转入王某个人账户。王某未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实际业务证明,仅出示伪造的APP签约界面。仲裁员结合电子证据真实性鉴定,认定王某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王某退还张某某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注册主体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招聘陷阱,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应立即报警,避免与诈骗方进行脱离平台的私下交易。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