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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租房诈骗APP下架后维权

【标题】张某某遭遇租房诈骗APP下架后维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租房岗位,因该公司涉嫌诈骗被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租房信息,对方以公司员工身份承诺提供正规合同保障。张某某按要求下载涉案APP后,被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账号以'核实租金'为由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并微信转账约3.5万元。后该APP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及合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该APP为第三方独立运营,与企业无直接关联,且已履行租房合同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涉案APP的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作为证据。公司虽提供平台合作协议,但无法证明第三方资质。仲裁委调取招聘平台后台数据,确认该公司曾多次发布类似租房信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使用非法APP及未核实第三方资质的过错,裁决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民法典》第5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租房骗局,核实企业资质及APP合法性。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劳动仲裁机构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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