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被虚假APP骗款错过止付遭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虚假APP骗款错过止付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的虚假借贷APP诈骗,涉及网络借贷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对方以'高息贷款'为诱饵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借贷APP,通过伪造征信材料骗取信任。在要求屏幕共享验证身份后,李某以账户异常为由,引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APP系诈骗软件,立即联系银行申请紧急止付,但因超过72小时时限未能挽回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尽安全提示义务,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已通过弹窗提示风险,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截图、转账记录及平台聊天记录;公司提供APP使用协议截图但未完整展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平台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及张某某是否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核实信息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第1173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关于平台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屏幕共享。发现账户异常应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避免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