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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兼职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警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兼职被骗3.5万元未及时报警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培训岗位,因该公司涉嫌虚假办学被立案调查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提供职业培训为由邀请其加入机构。李某某通过伪造资质文件和虚假APP展示课程收益,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培训费。后张某某发现该机构无办学资质且账户异常,但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中断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资质构成诈骗,公司辩称为正常商业合作;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但提供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出示办学资质证明未果,认定其存在虚假宣传。虽张某某未及时报警,但鉴于公司恶意诱导行为,支持其追索部分款项。公司提出时效抗辩但未提供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2.8万元培训费,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民法典》第148条、《劳动合同法》第8条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兼职陷阱,核实机构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固定证据,避免因延误影响维权。非正规渠道转账需承担一定风险,建议通过平台交易保障资金安全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