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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化名)通过婚恋平台注册会员,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贷款App因涉嫌诈骗被下架,引发维权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可快速审批贷款为诱饵,引导张某某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金速贷'App。平台客服以公检法人员身份谎称其征信异常需缴纳保证金,后又以贷款审核为由要求转账。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被下架,随即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系用户自主操作,否认存在诈骗行为,但承认平台存在违规运营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平台网站截图及资金流向追踪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后台日志证明涉案账号异常登录记录,但无法说明平台运营资质。仲裁员实地核查发现平台备案信息造假,结合转账凭证及用户陈述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认定其运营虚假平台构成诈骗,但因部分转账流向无法追溯导致损失无法全额追回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及第152条欺诈损害赔偿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资质审查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需核实平台资质与贷款流程真实性,遭遇冒充公检法等异常要求应立即终止交易并保留证据。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办理业务,避免使用未备案的第三方平台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