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APP诈骗员工3.5万元遭仲裁
【标题】虚假APP诈骗员工3.5万元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家政服务精英培训'项目,被承诺高收益低风险后缴纳3.5万元培训费。该公司财务人员冒充金融机构客服,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后该APP因涉嫌诈骗被强制下架,公司失联导致款项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资质、使用虚假APP实施诈骗;公司称已签订合同协议,认为属于民事合同纠纷,否认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凭证、APP界面截图及个人信息泄露证明。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无法说明APP运营资质。仲裁员调取平台备案信息确认APP确属非法运营,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场景、冒充金融机构等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3.5万元培训费并赔偿损失,同时确认其利用虚假平台实施的合同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分析启示】警惕以高收益为诱饵的虚假教育培训项目,务必核实平台资质及支付方式合法性。遭遇诈骗应立即保留支付记录、通讯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责。金融机构需加强客户信息保护,防止被冒充用于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