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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遭虚构培训贷骗局被骗3.5万

【标题】老人遭虚构培训贷骗局被骗3.5万

【基本信息】案件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兼职为名实施诈骗,受害者为65岁退休人员张某某,案由为合同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应聘客服岗位。面试时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培训贷'为由,要求其先缴纳3.5万元培训保证金,承诺可修复征信并提供高收益投资机会。张某某在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通过公司提供的对公账户转账,并多次接受要求屏幕共享的视频指导。后发现所谓培训贷实为虚构项目,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项目导致其财产损失,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自主操作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不构成诈骗。双方对转账用途存在重大分歧,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通话记录及聊天截图。公司仅提供部分员工考勤记录,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要求公司解释为何要求屏幕共享及虚拟币通道操作合理性,公司代理人均以'业务需要'模糊回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转账、虚构培训项目等违法行为,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培训贷''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遇到要求屏幕共享、虚拟币转账等情况应立即终止。建议保留所有通讯记录和转账凭证,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报警维权,避免因延迟报案影响证据效力。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