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遭婚恋诈骗损失3.5万案
【标题】某科技员工遭婚恋诈骗损失3.5万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遭遇精准信息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添加名为'李女士'的女性微信,对方以婚恋为名获取其信任。后称需支付'旅游保证金'及'医疗养老项目费用',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三次骗取约3.5万元。诈骗分子伪造公司内部APP截图,诱导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导致其账户被盗用。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资金已被转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招聘对象身份导致损失,公司则称该交易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应因平台审核漏洞承担连带责任,以及诈骗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招聘平台资质证明。仲裁委要求双方就平台审核机制进行说明,并确认诈骗分子是否使用公司名义实施犯罪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及时核实转账对象身份,承担70%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
【分析启示】企业应对招聘对象身份进行严格审查,员工需提高警惕核实转账对象。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留平台沟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