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虚假培训公司骗取贷款遭账户冻结
【标题】求职者被虚假培训公司骗取贷款遭账户冻结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张某某主张遭遇精准信息诈骗导致贷款无法正常使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为好友,对方以高薪培训为由诱导其缴纳保证金。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线上签订合同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先后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办学资质,且贷款账户被冻结无法使用,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则称系双方协商一致的借贷关系,且已履行部分服务内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公司员工的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发现公司未提供实际培训服务。公司虽提交了所谓'课程资料',但无法证明与张某某存在真实合同关系。仲裁员要求双方补充证据,公司最终未提交关键资质证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行为,但因证据链存在瑕疵,未支持全部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转账前务必确认合同真实性。遭遇信息泄露应立即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对于无实体经营的机构,应警惕精准信息诈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