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贷款诈骗案:虚假平台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贷款诈骗案:虚假平台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后被诱导参与医疗养老项目贷款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冒充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的李某。李某以医疗设备采购为由,通过短信链接引导张某某注册虚假贷款平台,承诺可获得高额审批通过率。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被要求缴纳保证金并转账3.5万元,后发现平台系伪造,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提醒风险。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真实性、合同效力及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虚假平台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提供了李某离职证明及平台备案信息。仲裁委通过电子数据鉴定确认短信链接指向的平台为虚构主体,且李某使用伪造的公司印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虚假平台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贷款陷阱,建议核实平台资质及对方身份信息。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