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某公司安全账户诈骗损失3.5万
【标题】员工被某公司安全账户诈骗损失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就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参与公司组织的教育培训项目被要求缴纳费用,后遭遇资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教育培训宣传,报名参加其推广的‘职业提升计划’。公司工作人员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其将约3.5万元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并承诺资金将用于课程保障。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完成转账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联系公司,进一步核查发现资金已通过多个账户快速转移,且交易脱离正规平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安全账户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该操作为正常入金流程,且未签订合同故不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短信截图及通话录音作为电子证据,证明公司以虚假安全账户为由实施诈骗。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并承认未通过正规平台开展交易。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安全账户、脱离平台交易等违法行为,依法支持张某某的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3条关于电子证据采信标准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安全账户’名义要求充值的诈骗手段,及时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若发现资金被快速转移且平台交易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主张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