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虚假APP诈骗要求退款遭拒
【标题】老年人被虚假APP诈骗要求退款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社区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下载某科技公司开发的'养老投资'APP。客服人员以'投资老师'身份冒充专业理财顾问,宣称可获取高额回报。通过虚假APP诱导,张某某分三次向公司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用于充值。后该APP被平台封停并下架,张某某发现系诈骗APP遂要求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返还本金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用户主动操作且未签订合同,否认存在诈骗行为,认为转账与诈骗无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聊天记录及银行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客服话术手册,未能解释APP下架与诈骗行为的关联性。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技术鉴定确认涉案APP为非法平台,认定公司存在诱导用户脱离平台交易的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3.5万元本金,并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投资老师'话术陷阱,办理业务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企业需确保APP合规运营,不得利用虚假身份诱导用户转账。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