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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教育培训场景诈骗纠纷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岗位,入职后被要求下载公司指定APP并绑定银行卡。6月12日,人事主管称需缴纳3.5万元培训保证金,以扫码支付方式完成现金交付。张某某后发现该APP为仿冒平台,公司账户已注销,遂于7月3日报警但错过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骗取保证金,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已明确告知需缴纳费用,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信息截图、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公司仅提供招聘平台截图。经质证,公司无法证明其培训项目的合法性,且承认虚构了APP操作流程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需核实资质信息,遭遇异常要求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不得以培训名义违规收取费用,员工亦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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