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身份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人员以投资理财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6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自称金融理财顾问的李某某为好友。对方以'消灾避祸'为由,要求其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入3.5万元至所谓'安全账户'。期间发送伪造的金融机构通知短信,诱导张某某脱离婚恋平台直接转账。资金经多层流转后被提现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平台方未履行审核义务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虚构金融顾问身份、伪造安全账户信息构成诈骗;被申请人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已尽平台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第三方支付流水记录,发现资金经由平台注册的商户账户中转。鉴定机构确认短信内容与某银行官方文本高度相似。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李某某身份核实记录及平台风控措施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退还1.05万元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7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需及时制止。投资者遇'安全账户'要求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