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客服诈骗垫付学费获赔
【标题】学生被冒充客服诈骗垫付学费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兼职时,被自称教育机构客服的陌生人添加好友。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作为培训保证金。在转账前,骗子通过屏幕共享演示虚假网站,诱导张某某下载伪造的合同文件并拍摄网站截图。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被冻结,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冒充客服、虚构培训项目、诱导转账等诈骗行为;被申请人辩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且未与张某某建立劳动关系,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与骗子的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被申请人虽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现场演示屏幕共享操作流程,确认张某某陈述的证据链完整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限期退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条,结合电子数据取证规范认定诈骗事实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需警惕'培训返佣'诈骗套路,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电子证据需注意保存完整,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屏幕共享过程。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避免个人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