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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刘某,后被以贷款审批为由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使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时,被冒充公司副总的骗子以'需要支付贷款保证金'为由诱导转账。对方通过伪造领导微信头像和聊天记录,要求开启屏幕共享验证身份,最终骗取约3.5万元。涉案APP于6月被平台下架,资金流向显示款项转入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APP存在漏洞导致身份冒充,要求赔偿损失;公司则认为已尽到实名认证义务,且诈骗行为系用户自主操作,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结合资金流向追踪证据,要求公司说明技术安全措施。公司虽提交了用户协议文本,但无法证明已尽到充分提示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技术漏洞及安全告知瑕疵,酌情支持张某某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95条、第1198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完善身份验证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核实对方身份。遭遇冒充熟人诈骗时,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并报警,同时配合警方追踪资金流向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