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冒充公检法诱导转账诈骗案
【标题】QQ冒充公检法诱导转账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某公安部门的陌生消息,称其涉及洗钱案件需配合调查。对方以'公共服务办理'为由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转账至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并承诺事后返还。期间骗子以'先垫付后返佣'为诱饵,通过伪造文件逐步诱导张某某下载虚假贷款APP进行投资。初期返还5000元小额资金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公司追讨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否认参与诈骗,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投资平台,且无法核实QQ联系人身份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完整证据链,张某某提供转账凭证及部分聊天记录,公司提交内部风控记录。经审查,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公检法名义诱导转账,但缺乏身份认证信息。仲裁委认为需进一步核实资金流向与诈骗行为的关联性,最终以证据不完整为由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反诈义务的过错,判决返还张某某2万元损失,其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反诈预警机制,员工遭遇类似骗局应第一时间保存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劳动仲裁机构举证。对公账户异常转账需警惕,公共服务办理切勿轻信非官方渠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