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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构项目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构项目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后遭遇虚拟币投资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金融投资的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虚拟币投资项目。张某某按指示缴纳约3.5万元入职保证金后,被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进行多次虚拟币转账。因未及时保存聊天记录,报案时平台已删除相关数据,导致追查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公司则称系自愿参与投资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转账行为的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调取用户注册信息及资金流向,发现李某某账号存在频繁注销记录。张某某提交的短信截图显示对方要求'充值入金'并承诺收益,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未提现的虚拟币资产,但驳回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的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效力认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7条关于告知义务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求职者应警惕'培训+投资'复合型骗局,发现异常应立即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影响维权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