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虚拟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电信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领导的李某。对方以政府项目为由,诱导其通过短信链接进入某虚拟币交易系统,谎称可获取高额返佣。张某某按指示垫付约3.5万元虚拟币后,李某以调取平台信息为借口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平台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构购物场景,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虚拟币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撑,用户操作自主,且未发现系统异常。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明知李某身份冒充仍提供平台支持,以及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虚拟币支付凭证及平台界面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协议。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短信链接来源及平台交易记录,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虚拟币损失,但未明确资金流向的具体追偿方案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处理条款,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验证机制,警惕虚假投资场景;投资者应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避免点击陌生链接。本案警示虚拟币交易需谨慎,平台若存在诱导行为可能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