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误信QQ冒充领导被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QQ冒充领导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5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租房服务合同关系,因网络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租房平台联系房东。对方以'公司财务'名义添加其QQ,称需缴纳保证金。骗子先返还1000元押金获取信任,后以'平台系统升级'为由要求转账3.5万元。张某某扫描对方提供的二维码完成转账,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遂向警方报案。因错过48小时止付期,损失无法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导致被骗;公司称平台仅提供信息传输服务,实际交易由租客与房东直接完成,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转账记录及银行流水,确认交易通过公司系统完成。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且未协助调取关键平台信息。张某某提交的QQ聊天记录显示公司员工曾指导操作流程,存在诱导风险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张某某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条款及《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相关规定,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软件冒充身份诈骗,平台应加强账户实名验证;遭遇诈骗需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联系公安机关,避免错过止付时限;老年人应特别注意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避免轻信'熟人'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