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骗局:冒充投资老师骗钱被追责
【标题】兼职骗局:冒充投资老师骗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招聘兼职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构投资项目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金融助理兼职'广告,声称可利用公共服务办理场景为求职者提供高额返佣。经线下接触后,公司以需缴纳'资质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公司员工冒充投资老师指导操作,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协助调取平台信息,后以'资金冻结需解冻费'为由实施资金快速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业务骗取押金,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该为正常业务合作流程,且张某某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义务,应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公司宣传资料,证明其被诱导参与虚假投资项目。公司仅出示内部工作流程文件,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违约行为。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电子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话术及资金违规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押金3.5万元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所谓'高返佣'项目。涉及资金转账须确认对方账户合法性,切勿随意提供验证码等敏感信息。遭遇诈骗应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