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专员诈骗老人3.5万获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专员诈骗老人3.5万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诱导至线下交易,因虚假教育培训宣传导致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添加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为好友,对方谎称可提供教育培训贷款服务,诱导其下载名为'智学贷'的虚假APP。李某以缴纳课程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在约定地点通过现金交付方式支付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已被封停,且所谓教育培训实际为虚构项目,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运营方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实际交易为个人行为且无法追溯资金流向。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曾多次发布教育培训广告,且存在多级转账记录。张某某提交的支付凭证显示现金交付过程,但未能提供直接转账证据。公司虽提供用户协议,但未举证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1.8万元,认定其存在管理失职但部分责任归于被害人未核实资质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第1165条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应警惕婚恋平台诱导交易,发现虚假宣传需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通过平台备案信息追溯责任主体,必要时同步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