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拒绝归还
【标题】大学生兼职被骗3.5万元拒绝归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大学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招聘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招聘信息,对方以'公司老总'身份主动联系并要求添加微信。在聊天过程中,对方虚构公司项目,以缴纳'培训费''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指定APP进行转账操作。期间多次要求点击不明链接填写个人信息,后发现该APP为诈骗平台,遂报警处理。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账户时发现该公司注册信息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冒充领导及精准信息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自行点击链接产生费用,公司未实施强制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作为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仲裁员依职权调取了平台交易流水及公安机关冻结令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返还张某某2.8万元,扣除平台手续费及部分合理支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熟人领导'类诈骗,核实企业资质后再进行转账操作。本案中申请人虽能证明受骗事实,但因未保留完整证据链导致部分诉求未获支持,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求职并留存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