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退费案
【标题】员工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3.5万元退费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教育培训退费纠纷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李某以能办理教育培训退费为由,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以'需先垫付'为借口要求张某某将款项转至第三方账户,称可返还佣金。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完成转账,李某此后失联,资金流向显示异常。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李某冒充公职人员骗取退费款,要求公司全额返还;公司辩称款项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且未授权员工使用非公司账户收款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张某某提供信用卡消费明细及平台对话记录,证明李某以公司名义实施诈骗。公司承认李某系员工但否认其行为代表公司,提出李某未使用企业账户。仲裁员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结合员工证言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70条关于表见代理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中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手段,应核实对方身份及收款账户信息。企业需规范员工收款流程,避免因第三方账户使用引发连带责任。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