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冒充政府人员诈骗养老钱被追责
【标题】待业人员冒充政府人员诈骗养老钱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区活动中遇自称民政局工作人员的李某,称其父母涉医疗纠纷需消灾。李某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养老服务平台,以需核查医保账户为由,诱使张某某下载APP并添加客服微信。后李某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谎称可协助查询养老金发放记录,最终诱导张某某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APP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下架,张某某留存了与李某的短信截图及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提醒用户注意风险,不认可诈骗事实。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明知李某身份冒充而配合实施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APP备案信息,确认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张某某提交与李某的短信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走访事发社区,核实李某确曾以政府名义活动。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李某个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8条侵权责任编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场景易成诈骗高发区,企业需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遭遇自称公职人员索要屏幕共享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短信截图等电子证据需及时公证保全,涉案APP下架可作为辅助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