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平台交友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办理社保补贴为由,要求其在街头抽奖活动中支付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于2024年6月15日通过电商平台向李某某提供的虚拟币账户转账,后发现该账户异常无法提现。李某某以'政府内部流程'为借口要求张某某配合资金转移操作,导致其账户被冻结。张某某报警后发现李某某实为职业骗子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称员工自愿参与抽奖活动,公司未参与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经核对通话记录显示李某某使用政务号码与张某某沟通,且虚拟币交易存在异常资金流动。公司未能出示与诈骗行为相关的有效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某需返还诈骗资金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实施民事行为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交友需谨慎核实身份,遭遇公职人员冒充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认证,避免成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