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诱导转账被要求返还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诱导转账被要求返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公司高管的李某,后因所谓'消灾'被诱导转账至虚拟币账户,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注册后与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的李某建立联系。李某以'化解桃花运危机'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向某虚拟币交易平台转账。期间李某多次引导张某某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并下载其APP,声称可获取'返利'。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李某失联,遂向平台申请调取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交易,且张某某存在过度信任婚恋对象的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调取相关账户交易流水,发现李某使用伪造公司信息注册账号。公司拒绝提供APP内验证码验证机制说明,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对方多次要求输入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款项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予以驳回。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结合《电子商务法》第38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以'消灾''返利'为名的新型诈骗。涉及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平台若存在审核失职,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