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宣传诱导扫码转账被骗3.5万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宣传诱导扫码转账被骗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案由为婚恋平台虚假宣传导致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诱导投资。李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和职业背景,通过微信与张某某建立信任关系,谎称可提供内部理财渠道。在约定线下见面时,李某以'保证金'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3.5万元,后失联。张某某报警发现李某实际为平台内部人员,存在团伙作案嫌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身份且存在诱导行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平台辩称李某属自主运营人员,且已通过短信截图证明系用户主动要求转账,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伪造的身份证件,平台提供后台操作记录和用户协议条款。针对短信截图证据,仲裁员要求平台说明其技术系统是否存在被篡改可能,并委托第三方进行电子数据鉴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履行身份核验义务,且李某行为符合婚恋平台违规运营特征,裁决平台赔偿张某某损失的70%即2.4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结合《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关于用户身份核验的要求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资质审查,防范虚假身份注册;用户需提高警惕,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要求平台承担相应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