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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客服冒充财务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冒充财务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后遭遇诈骗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的李某。李某以公司需要缴纳旅游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安全账户'转账。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转账后李某失联,公司称未授权该操作且已封停涉案账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系公司员工冒充客服实施诈骗;公司辩称无法核实李某身份,且已主动封停相关账号,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记录、平台聊天记录及通话录音。公司仅提供员工通讯录截图证明李某非正式财务人员。仲裁委认定存在证据链断裂,但结合平台审核漏洞及公司管理责任开展调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岗位真实性,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遭遇资金异常转移时,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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