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投资用户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诈骗投资用户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管理漏洞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hr的李某。对方以能安排高薪职位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平台转账3.5万元培训费。后李某以'退款理赔'为由要求通过企业对公账户转账,谎称需支付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扫码付款后,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公司未注册相关业务,随即报警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企业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与李某无劳动关系,且已通过平台完成交易,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证据,确认聊天记录时间戳及转账凭证。公司虽质疑证据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明。仲裁员结合平台用户画像显示李某为高危人群,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2.45万元培训费,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电子签名法》第16条电子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投资用户应警惕'高薪培训'骗局,保存转账记录及聊天证据可有效维权